苍南县灵溪学区 -苍南县灵溪学区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投稿信箱   
首页   教育信息   上级文件   政务信息   招生考试   教育科研   教育技术   教育文摘   教师之家   学生频道   工作安排表    
您现在的位置: 苍南县灵溪学区 >> 首页   


转发省2008年秋季中小学学生用电子音像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ldj  日期:2008-6-5 11:06:47 : :【 字体:

转发省2008年秋季中小学学生用电子音像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电化教育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2008年秋季中小学学生用电子音像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用电子音像教材的选用和征订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颁布的《浙江省2008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我办编制了《浙江省2008年秋季中小学学生用电子音像教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及办法
1. 学生用电子音像教材与课本配套,供学生自主学习课本知识时使用。本教材由政府免费提供,实行政府采购。各地要按每生每学期选配一片(一盒)的标准,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配足配齐电子音像教材。
2. 学生用电子音像教材的选用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各市、县(市、区)电教馆(站)负责落实。选用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事关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级电教馆(站)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做好选用工作。
3. 目录所列学生用电子音像教材已通过浙江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电教教材审定办公室审定,各地必须在此目录范围内选用。
4. 选用标准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及版本、媒体类别。名称及版本根据当地的教材版本确定,媒体类别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5. 目录包含小学(附件一)、初中(附件二)两部分。媒体类型分为录音带、VCD、CD-ROM三种,每个年级至少有两个品种可供选择。
二、征订要求
1. 征订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体征订。各地应根据当地教育局提供的中小学学生数,按照“学生人手一片(一盒)”的要求为学生配备。
2. 为了确保学生用电子音像教材开学前与课本同步到校,各市、县(市、区)务必在6月15日前将汇总订单送报省电化教育馆生产发行部。通讯地址:杭州市保北路58号;邮编:310012;联系电话(传真):0571-88069136,88833422-2707。
 
 
附件一浙江省2008年秋季中小学学生用电子音像教材目录(小学部分)
附件二浙江省2008年秋季中小学学生用电子音像教材目录(初中部分)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评论(0篇) 】 【打印


 设为首页   收藏站点   网站信箱   访问留言   版权声明   管理登陆 
版权所有:苍南县灵溪学区  站长:陈怀军  网站维护:安 心            
地址: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灵溪学区  邮编:325800  电话:0577-64704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