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教科函〔2008〕04号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活跃我县教育科学研究氛围,提高教师科研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举行2008年度苍南县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优秀教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我县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均可参加优秀教科研论文评选活动。 2、凡2008年3月以前撰写的教育教学科研论文、且未在县级以上单位获奖的均可参评。 3、每位教师限送一篇论文参评。 二、参评要求 1、论文的写作要主题集中、言之有物、语言朴实、形式活泼,反对空洞无物、故作高深、形式主义的文风,应突出科学性、实践性、学科性、前瞻性。 2、选送论文的字数以不超过5000字为宜,超出6000字的,或以课题报告、调研报告形式撰写的,不予评奖。 3、格式要求:A4纸,小四号字,页距上、下2.5cm,左、右2.3cm。除封面外,其他页面均不准署名。 4、执笔只取一人。 5、没有填写《苍南县教科研系统论文评比承诺书》(附件3)的不予评奖。 三、评选组织 1.苍南县教育教学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奖励等全面工作,具体事务由县教育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县教科所负责。 2.论文评选采取成果作者、受理人和评审人员三向匿名操作,全程接受县教育局纪委监督。评审结果预先公示,获奖论文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3、学校要做好论文推荐工作,把好质量关。 4、各学区和直属学校将推荐论文(一式3份)、《苍南县教研系统论文参评承诺书》(一式1份)和推荐论文清单(1份)于2008年5月20日前送交县教科所,并必须将推荐清单电子稿发送至cnjks888@126.com,个别提交的论文一律不予受理。 四、奖罚办法 1、凡获奖者,颁发相应荣誉证书。获奖论文记入本人的业务考核档案,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2、凡发现抄袭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苍南县教育教学学术行为规范》(苍教发〔2005〕79号)严肃处理,取消奖项和此后两年内评优评先、职称申报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尽早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积极推荐优秀论文参加评选活动。 附件: 1.苍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科研参评论文封面 点击下载.doc 2.苍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科研论文推荐清单 点击下载.doc 3.苍南县教科研系统论文参评承诺书 点击下载.doc 苍南县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